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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轉知有關教育部114年12月31日追溯調整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導師費及鐘點費後,應變更相關勞工保險及勞工退休金事項,請查照。
一、依據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 115 年 2 月 1 日代教產字第 1150100018 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原函及該函所引用之公文。
三、教育部 114 年 12 月 31 日追溯調整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導師費及鐘點費後,應變更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之勞工保險(含就業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並補提撥調薪後 114 年 9 月至投保薪資變更前 1 個月之勞工退休金差額。
四、有關勞工退休金追溯提撥之細節,請洽詢學校所在地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辦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