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5 年 2 月 24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50014172 號函及本府 115 年 1 月 13 日府教學字第 1150010607 號函(諒達)辦理。
二、檢送修正後「114 學年度性別平等教育課程教學教案徵選實施計畫」1 份,鼓勵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各領域及議題分團成員與國中小教師踴躍投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