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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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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新竹縣政府送114學年度第2學期「新竹縣申請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辦法」(申請期限自開學日起至115年3月31日止),請貴校協助符合資格學生依限提出申請,請查照。

依據新竹縣政府 115 年 2 月 24 日府授教學字第 1150652168 號函辦理。

相關問題請逕洽該局承辦人簡淑玲
電話: 03-5518101 分機 2886
傳真: 03-5514227
電子信箱: 10015263@hchg.gov.tw

檢附相關來文供參

主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李沛晴
連絡電話: (03)846-2860轉227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26-02-26 15:37:00
最後修改: 2026-02-26 15: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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