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花蓮縣政府 115 年 2 月 5 日府教特字第 1150027935B 號函辦理。 二、甄選類別:按時計酬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正取一名,備取若干名。 三、僱用期限:自報到上班日起至 115 年 6 月 30 日止。 四、其餘詳細報名資訊及工作內容如簡章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