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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繳 有關本府辦理「先期計畫-114花蓮縣屬學校校園網路設備採購」一案,請施作學校配合繳交初驗點收表及財產增加單等相關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本府 114 年 9 月 19 日府教課字第 1140188436 號函辦理。
二、本案施作學校如下:花崗國中、明廉國小、秀林國中、豐濱國中、靜浦國小、鳳林國中、萬榮國小、化仁國小、志學國小、國風國中。
三、本案已於 115 年 2 月 5 日全數施作完成,請施作學校指派業管人員協助辦理事項如下:
(一)建置內容:校園網路設備改善及新建。
(二)請學校於3/6 前,依核定項目數量填具初驗點收,表單核章後正本連同財產增加單(第三聯)及非消耗品增加單(第三聯)交由廠商繳回本府查驗。
(三)保固期限:本案建置標的保固期 4 年,保固期間如需報修請掃描設備上 QRCODE 貼紙或上「花蓮縣政府線上報修系統」填報。
四、檢附初驗點收表及財產/非消耗品增加單(範例),請參閱其附件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