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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提醒 請各校針對「輔導工作成果填報系統」辦理補填及新制配合事項。
說明: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5 年 2 月 24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55800311 號函辦理 ,有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輔導工作成果填報系統」填報頻率調整及 114 年未完成月份補填說明如下:
一、 114 年 9 月至 12 月未填報補正
經查 114 年底仍有部分學校有未完成之填報紀錄,因 114 年度資料屬舊制規範應填報事項,為確保該年度數據統計完整性,請下列學校儘速於 115 年 3 月 12 日前完成補填作業:
◆重點補填名單
☆卓楓國小( 9-12 月)、見晴國小( 10-12 月)、
長良國小( 10-12 月)、三民國小( 11-12 月)。
☆慈大附中附設國小、平和國小、卓清國小( 12 月)。
二、 115 年填報新制調整宣導
- 頻率調整: 自 115 年度起,系統填報頻率由「每月」調整為「每半年」上傳 1 次 。
◎ 1 月 10 日前:上傳前一年度 7 至 12 月資料 。
◎ 7 月 10 日前:上傳該年度 1 至 6 月資料 。
- 溫馨提醒: 雖然填報頻率放寬,但為避免各校於半年期限屆滿時,需處理大量數據造成業務堆積 ,本處仍建議各校維持每月定期登錄之習慣。
- 優點分析: 維持每月填報能使學校端的數據分析更為簡單清楚,各校及輔導諮商中心亦能即時掌握學生議題趨勢變化 。
三、 系統登錄建議
經查系統現況, 115 年 2 月份各校多顯示為未填報狀態。雖目前改為半年上傳制,各校仍可依工作需求維持或彈性調整登錄時間 ,建請承辦同仁適時登錄,確保資料之即時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