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章公告:花蓮縣花蓮市信義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109學年度下學期「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簡章 【第1次公告招考-分5次招考】
報名起訖:2021-05-19 09:00~2021-05-19 11:00
甄試時間:2021-05-19 10:07
花蓮縣花蓮市信義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109 學年度下學期「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簡章
【第 1 次公告招考-分 5 次招考】
一、 依據:
依據特殊教育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本縣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實施計畫暨花蓮縣政府中華民國 110 年 5 月 12 日府教特字第 1100093541 號函辦理。
二、 進用資格: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之資格,或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所定之人員。
三、 錄取名額:正取 1 名,備取 1 名
四、 工作內容:在教師督導下,提供個別或少數學生在校之生活自理、上下學及其他校園生活等支持性服務。
特教學生助理人員
工作項目 工作內容
協助處理學生生活自理事宜 協助提醒學生保持個人衛生清潔 協助維護學生安全 協助維護學生在校作息之安全
協助學生如廁
協助學生用餐準備、餵食及餐後整理 協助維護學生轉換座位及學習場所之安全
協助學生正確姿勢或擺位,及使用輔具
協助學生按作息進行活動
協助學生參與學習評量 協助學生參與課程學習 協助處理學生偶發事件 協助教師處理學生因生理、健康問題所需之特別照顧及偶發狀況處理
協助學生參加課堂評量
協助學生融入團體生活
協助教師執行學生情緒或行為問題處理策略
專業知能 每學期在職參與特殊教育知能研習 4.5 小時以上(每年應 9 小時以上) 。
注意事項 1. 每日準時上班,於出退勤時告知班級教師,並執行簽到退紀錄。
2. 請假能於 2 個工作天前提出,並取得班級教師及相關行政主管核准。
3. 以熱心、耐心、愛心處理學生相關事務。
4. 主動配合教師處理學生學習及校園生活事務。
5. 定期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填寫每日服務學生紀錄。
五、 僱用期限:自簽約日起至 110 年 7 月 2 日止。
六、 待遇:按鐘點給付,每小時 160 元,工作時數每週 30 小時(以學生實際在校就學時間,以工作時間表為準,寒暑假、國定假日等不支薪,另含勞健保給付,勞退提撥)。
七、報名時間及地點
(一)報名時間:
1.110 年 05 月 19 日(星期三) 上午 9 時至 11 時止。
2.110 年 05 月 21 日(星期五) 上午 9 時至 11 時止。
3.110 年 05 月 24 日(星期一) 上午 9 時至 11 時止。
4.110 年 05 月 26 日(星期三) 上午 9 時至 11 時止。
5.110 年 05 月 28 日(星期五) 上午 9 時至 11 時止。
(二)地點:信義國小辦公室(地址:花蓮縣花蓮市信義國民小學,電話: 8331163 。
(三)方式:一律親自報名。
八、報名手續
(一)報名表(如附件一)
(二)繳交國民身分證。
(三)畢業證書及相關學歷證件。
(四)以上證件均應繳驗正本及影本各一份,正本驗畢後發還。
(五)簡要自傳一份(如附件二)。
(六)准考證一份(如附件三)。
九、甄選
(一)時間:報名當日下午 13 : 50 在本校辦公室報到, 14 : 00 起辦理甄試。
(二)地點:信義國小校長室。
(三)方式:口試(每人以 10 分鐘為原則),佔 100 分。
十、錄取方式
正取 1 名,備取 1 名,於甄選當日下午 8 時前在本校網站放榜公告。經錄取者請於次上辦日上午 8 時逕向本校辦公室報到,逾期視同放棄。
十一、本甄選簡章經「甄選簡章審查會議」通過,陳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中華民國 110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