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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準公】114學年度第2學期準公共幼兒園之政府協助家長支付費用第2期經費,請於115年3月18日(三)前檢附收款收據,逕送本府辦理請撥。

一、相關檔案請自行下載。

二、⚠️ 提醒事項

  • 收款收據上的金額務必標示 大寫金額小寫金額,且 逗號位置正確,以免影響核帳。

  • 收款收據務必 蓋上園所大章,避免因章戳遺漏造成核撥延誤。

主辦單位: 特幼科
承辦單位: 特幼科
發布者: 林芮安
連絡電話: 03-8462860#263
公告時間: 2026-03-12 13:00:00
最後修改: 2026-03-12 13:06:28
點閱數: 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