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5年3月10日臺教文(二)字第1150024835號函辦理。
二、商借教師類科與名額:
(一) 馬來西亞吉隆坡臺校:高中部2名(數學、化學、英文、國文、生活科技科、資訊科技等科別擇優錄取)。
(二) 印尼泗水臺校:小學部1名(須擔任導師)。
(三) 印尼雅加達臺校:高中部主任1名、高中物理、地理,或公民等科目擇優錄取1名。
三、旨揭商借教師期間自本年8月1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報名日期及其他相關事項請詳見簡章,併附各校聯絡人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