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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重要 公告 有關教育部新增行政工作獎金一案,本府114年9-12月各校核定獎金等級依照各校班級總數定之,請查照。
有關教育部新增行政工作獎金一案,本府 114 年 9-12 月各校核定獎金等級依照各校班級總數定之,其中校長之行政工作獎金班級數計算涵蓋普通班、體育班、藝才班、集中式特教班、分校分班、進修部、附設幼兒園班級數。教師兼任主任及組長之行政工作獎金班級數計算涵蓋普通班、體育班、藝才班、集中式特教班、分校分班、進修部班級數。由於本縣總班級數 50 班以上之學校較少,因此本縣學校班級數達同教育階段前百分之五者,校長比照第一級辦理,教師兼任主任及組長比照第二級辦理。
校長符合第一級獎金標準之學校: 明義國小(達 50 班)、中正國小(前 5%)、宜昌國小(前 5%)、北昌國小(前 5%)、鑄強國小(前 5%)、國風國中(達 50 班)、花崗國中(達 50 班)。每人每月新臺幣 2,000 元。
教師兼任主任組長等行政人員符合第二級獎金標準之學校: 明義國小(達 50 班)、中正國小(前 5%)、宜昌國小(前 5%)、北昌國小(前 5%)、鑄強國小(前 5%)、國風國中(達 50 班)、花崗國中(達 50 班)。每人每月新臺幣 1,500 元。
符合第三級標準之學校: 縣立體中及以上學校之外之縣立國中小。校長及各主任組長,每人每月新臺幣 1,000 元。
本縣國民小學共 101 所,總班級數前 5%之計算方式為 101*0.05=5.05(取整數為 5);國民中學共 24 所,總班級數前 5%之計算方式為 24*0.05=1.2(取整數為 1);高中 1 所,總班級數前 5%之計算方式為 1*0.05=0.05(取整數為 0)。
另外,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教育人員兼任園長、主任、組長者,由於班級數需獨立計算,因此一律列為第三級獎金標準(50 班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