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重要 公告 為辦理115年度防災教育第一次到校輔導訪視,請受訪學校依說明辦理,請查照。(富北國中、新社國小、瑞 北國小、卓清國小、崇德國小、水源國小、光華國小、西富國小、 樂合國小、玉東國中)
一、依據教育部核定「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防災教育計畫」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防災校園建置計畫」子計畫 3-1「花蓮縣 114 年度輔導基礎防災校園建置計畫」辦理。
二、受訪學校:富北國中、新社國小、瑞 北國小、卓清國小、崇德國小、水源國小、光華國小、西富國小、 樂合國小、玉東國中。
三、訪視日期及當天流程:詳如附件一(花蓮縣 115 年度防災教育輔導小組第一次訪視區域分組一覽表及防災校園建置輔導流程作業說明)。
四、受訪學校應配合事項如下:
(一)、請於 3/26 號前務必上傳以下資料(最新版)至本縣防災教育深耕網(115 年度):
1、校園災害防救計畫。
2、疏散避難地圖。
3、災害應變組織表。
4、家庭防災卡。
5、防災教育主題活動(如教案、學習單等)。
6、活動照片(研習、防災主題活動等)。
7、全校性疏散避難演練成果。
8、其他:與防災有關之學校特色及特殊事蹟。
(二)請學校依據附件災害潛勢的情境想定(附件二,擬好防災演練腳本 並 3 月 31 回傳至教育處承辦人電子信 箱 : a0981071308@hlc.edu.tw 。
(三)請於輔導訪視當天安排 5-10 分鐘簡報,內容包括學校簡介 、環境介紹、災害潛勢、歷史災害介紹、防災地圖及相關 防災教育宣導活動或防災教育教案。
(四)請自行印製訪視簽到表及輔導紀錄表(輔導團隊 2 份及委員 使用 2 份,學校請完成表頭的基本資料及自主檢核填寫), 並完成訪視會議紀錄及照片。
(五)依據訪視委員給予建議之事項及照片(至少 6 張),於會後一 週內以電子檔方式傳送至教育處承辦人電子郵件信箱: a0981071308@hlc.edu.tw 。
六、請受訪學校核予辦理本案相關人員公(差)假登記、課務排代( 經費由各校自行支應)。
七、檢附訪視區域分組一覽表及訪視流程表、輔導紀錄表(輔導 團 隊)、輔導紀錄表(委員使用)、訪視紀錄表、訪視照片表、簽到表、學校基本資料與災害潛勢環境介紹簡報製作參考 及防災演練矩陣式腳本各 1 份, 日期如有調整,另以處務公 告周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