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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轉知 轉知苗栗縣115學年度高級中學校長遴選須知(含申請表)1份。
說明:
- 依據苗栗縣政府115年3月26日府教務字第1150063954號函辦理。
- 校長出缺學校:苗栗縣立興華高級中學、苗栗縣立大同高級中學。
- 報名資格:參與遴選者,應符合103年1月22日修正之「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所列高級中等學校校長任用資格。本次遴選開放各縣市具有高級中等學校校長任用資格者參加。
- 收件日期及地點:
- 通訊報名:115年5月11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送達(郵戳為憑)。
- 親自或委託報名:至115年5月11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上班時間內)收件。
- 送達地址: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苗栗縣政府教育處學管科」,並請註明「參加苗栗縣立OO高級中學校長遴選」。
- 逾時不予受理;如有疑義,請電洽037-559679陳先生。
- 請自行下載附件詳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