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鴻灝電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4 年(以下同)3 月 31 日鴻(115)灝電字第 1150000034 號函辦理。
二、本案廠商預劃自 4 月 7 日至 4 月 24 日止,分赴花蓮縣所屬學校計 26 所學校,執行巡檢丶洗板及量測等作業,期程預劃表(如附件)。
三、作業期間,請各校依規劃期程協助人員進出事宜,俾利執行順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