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內容區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
導覽列
:::
教育處首頁
處務公告
學校公告
教師甄試
問題蒐集
教學文件
處務公告權限設定SOP
在XOOPS上新增處務公告
新版處務公告使用流程介紹
備用入口
備用入口
若之前登入後有進行OID的帳號綁定,那麼可以在下方,輸入綁定的帳號(xxx_hlc)及您設定的密碼來登入。
帳號
密碼
登入
重取設定
:::
主內容區域
日期從
~
止
關鍵字
搜尋
126410
轉知
行政院修正「新住民生活適應輔導補助要點」部分規定,並自新住民基本法施行之日生效,請查照。
一、 依據內政部 115 年 3 月 31 日台內移字第 1150930811 號函辦理。
二、 檢送修正「新住民生活適應輔導補助要點」部分規定及其修正規定對照表各 1 份。
於彈跳視窗觀看:新住民生活適應輔導補助要點第六點、第九點修正規定對照表.pdf
1) 新住民生活適應輔導補助要點第六點、第九點修正規定對照表.pdf
於彈跳視窗觀看:新住民生活適應輔導補助要點第六點、第九點修正規定.pdf
2) 新住民生活適應輔導補助要點第六點、第九點修正規定.pdf
於彈跳視窗觀看:內政部 函 (台內移字第1150930811號).pdf
3) 內政部 函 (台內移字第1150930811號).pdf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發布者:
張文憶
連絡電話:
038462860#275
公告時間:
2026-04-07 09:09:00
最後修改:
2026-04-07 09:10:34
點閱數:
24
友善列印
下中左區域內容
頁尾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