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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重要 提醒 ※國小主任甄選※ 特別提醒→115年4月21日(星期二)於教育處第1會議室辦理國小主任甄選積分審查作業。
- 依據「花蓮縣縣立國民中小學主任甄選儲訓任用實施要點」辦理。
- 送件教師於審查當日請務必攜帶合格教師證書正本、服務證明書(需詳細載明擔任行政職務或導師之起訖時間)、前校離職證明書供檢核,俾確認年資等積分。
- 「最近5年獎懲」採計自110年4月21日至115年4月20日止,請逕至WebHR下載列印獎懲明細表並經人事人員確認無誤核章後送審。
- 時間為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3時,逾時不候;請抽取號碼牌依序審查。
- 餘請參閱115年4月10日處務公告編號【126529】、4月14日處務公告編號【1265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