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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轉知*新竹市115學年度新竹市立建功高級中學校長遴選須知。
- 依據新竹市政府115年4月22日府教學字第1150070588號函辦理。
- 報名資格:參與遴選者,應符合任用條例所列高級中等學校校長任用資格。本次遴選開放外縣市具有高級中等學校校長任用資格者參加。
- 收件日期及地點:
- 親自或委託報名:115年4月28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下午3時前收件。
- 送達地址:新竹市中正路120號「新竹市政府教育處會議室」,並請註明「參加新竹市立建功高級中學校長遴選」。
- 逾時不予受理;如有疑義,請電洽03-5248168或03-5216121轉273或278,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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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15學年度新竹市立建功高級中學校長遴選須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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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15學年度新竹市立建功高級中學校長遴選申請表.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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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國籍具結書.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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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odt
主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連絡電話: 03-8462860*229
公告時間: 2026-04-22 17:31:00
最後修改: 2026-04-22 17: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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