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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訂於115年4月29日(星期三)假中華國小辦理「花蓮縣115年度學校教師之防災能力培訓暨防災數位教材研習」,各校務必擇派一位教師(非總務主任)並核予公 (差)假登記及課務派代,另請出席人員務必自備上網載具(如筆電、平板),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15 年 2 月 4 日臺教資(六)字第 1152700402B 號函、本府 115 年 3 月 6 日府教設字第 1150043676 號函及 115 年 4 月 15 日府教設字第 1150070226 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本縣各級學校教師災害風險與防災教育之專業知能,並強化防災教育於各學習領域及議題教育之融入與實踐,進而落實於學校校務行事規劃中;另透過推動防災數位教育,促進教師將相關知能轉化為教學行動,並鼓勵發展防災教育教案及辦理校內備課研究,以精進專業能力與教學成效,使學校於面對突發事件或災害發生時,能迅速採取緊急應變處置,落實減災、整備、應變、復原及重建等防減災作為,確保親師生生命安全,特辦理旨揭研習。
三、相關研習課程資訊如下:
(一)研習對象:本縣所屬各級學校擇派一位教師(非總務主任 )參加。
(二)研習時間: 115 年 4 月 29 日(星期三)上午 8 時 50 分至下午 4 時。
(三)研習地點:花蓮縣花蓮市中華國民小學活動中心。
(四)報名資訊:即日起至 115 年 4 月 27 日止,逕至「全國教師在 職進修資訊網」線上報名參加,課程代碼為 5560520 。
四、請參加旨揭研習人員請務必自備上網載具(如筆電、平板)並完成電力充足準備。
五、參加旨揭研習人員請核予公(差)假登記及課務派代,全程參 與活動者各核給研習時數 6 小時。
六、檢附研習計畫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