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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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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檢送中華民國學校衛生護理學會「學校護理人員專業能力認證辦法」乙份,詳如附件。

一、依據中華民國學校衛生護理學會 115 年 4 月 27 日 115 學護字第 005 號字第 1150427022 號函辦理。

二、為確保學校護理之健康照護品質,並深化學校護理之專科化,特修定「中華民國學校衛生護理學會學校護理人員專業能力認證辦法」,業已公布於該會網站,自即日起生效。

三、 115 年度欲申請學校護理人員專業能力認證者,請依據新辦法辦理認證事宜,並於民國 115 年 8 月 01 到 9 月 30 日將所需之證件資料電子檔連同繳款單據掃描檔,寄至 17771938s@acshn.org.tw

 

  • 認證辦法.pdf
    1) 認證辦法.pdf
  • Q&A.pdf
    2) Q&A.pdf
主辦單位: 體育保健科
承辦單位: 體育保健科
發布者: 歐陽雯亭
連絡電話: 03-8462860*375
公告時間: 2026-04-28 08:45:00
最後修改: 2026-04-28 08:56:02
點閱數: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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