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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本府委請各校辦理115年度防制學生藥物濫用校園宣講師資培訓暨反毒教育宣導實施計畫1份(含附件),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5 年 3 月 31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55801129 號函及本縣 115 年度防制學生藥物濫用校園宣講師資培訓暨反毒教育宣導實施計畫辦理。
二、辦理模式:
(一)反毒增能研習(家長):
1 、實施對象:本縣國中小學生之家長。
2 、辦理方式:以校為單位,利用學校日、親師座談、校慶、運動會、園遊會等時機辦理藥物濫用防制知能研習及宣導。
3 、研習重點:
( 1 )藥物濫用法律與政策。
( 2 )教育部分齡補充教材運用方式。
( 3 )新興毒品樣態辨識及處理技巧。
( 4 )案例說明與處遇方式(親師、親子溝通技巧)。
4 、成果繳交:請填寫「家長反毒增能研習成果單」並寄回學管科;宣導資料請登錄本縣校務系統(編號: 8046)。
(二)識毒入班宣導(學生):
1 、實施對象:本縣國中小 5 至 9 年級學生。
2 、辦理方式:
( 1 )採入班宣導方式進行。
( 2 )宣導教師須為本縣認證合格教師。
( 3 )如需協助,本府教育處可媒合志工支援(預計 60 班次)。
( 4 )宣導教材:國教署教材「校園防毒守門員–家長志工入班宣導教材」(國中及國小高年級版)。
( 5 )宣導重點:應特別納入電子煙可能含有毒品(如依托咪酯、大麻等)或其他成癮物質之資訊。
三、通報機制:如發現學生施用含毒電子煙(彈),請依「各級學校特定人員尿液篩檢及輔導作業要點」辦理通報,並成立春暉小組進行輔導。
四、成果填報: 請於活動結束後一週內,以各班為單位,登入「國教署學務校安網站 / 校園安全科 / 表報系統 / 識毒入班宣講專區 / 入班宣導成效」完成填報。(網址: https://sacs.k12ea.gov.tw/ )
五、期程說明:
(一)上半年度: 115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止,請於115 年 6 月 15 日前完成(畢業班請於畢業前完成)。
(二)下半年度: 115 年 7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請於 115 年 12 月 1 日前完成。
六、補助經費說明(上半年度):
(一)補助對象:本縣各公私立國中小 5-9 年級入班宣導。
(二)補助金額:
1 、國小每班新臺幣 405 元整。
2 、國中每班新臺幣 455 元整。
(三)補助項目:講座鐘點費。
(四)掣據寄送:貴校如需申請本案入班宣導鐘點費,請先行掣據(會計子目: CC5049 ,抬頭:花蓮縣立吉安國民中學),免備文寄送教育處學管科林鈺容收,俾利後續經費核撥作業,並請於 115 年 6 月 1 日前寄達。
(五)經費結報方式:
1 、縣屬公立學校:檢附「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補助(委辦)經費結報表」(附件 2 )。
2 、國立及私立學校:檢附「花蓮縣政府經費實際收支明細表」(附件 3 )。
(六)請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規定,於115 年 7 月 3 日前將經費結報表上傳至本縣校務系統(編號8047 )辦理核結,原始憑證留校備查。
七、其他事項:
( 1 )本縣認證合格宣導教師,請惠予公假登記。
( 2 )建議各校於每學期開學之「友善校園週」啟動入班宣導,妥適規劃並落實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