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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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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115學年度教育部聽障服務中心專業工作人員遴選簡章」,請轉知學校符合資格之教師,經各校同意後向教育部報名,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15 年 5 月 13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55701348A 號函辦理。

二、旨揭中心全部時間擔任專業工作人員,遴選要項說明如下:

(一)參加遴選之專業工作人員,須具備以下資格:

1、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編制內正式教師,並具備 5 年以上服務年資。

2、具備特殊教育或輔導經驗及服務熱忱。

3、具備特殊教育或輔導相關專業知能。

(二)本次專業工作人員遴選名額為 1 名,任期自 115 年 8 月 1 日至 116 年 7 月 31 日,請有意願參加遴選專業工作人員之教師,經現職服務學校同意,於 115 年 5 月 22 日(星期五)前備妥報名表、備審佐證資料,寄至教育部部聽障服務中心(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地址: 106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29 號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博愛樓 306 室)。

(三)由教育部組成遴選小組進行書面審查,必要時得辦理面試,另行通知。

(四)本案全部時間擔任專業工作人員之權益如下:

1、學校教師得減授全部基本教學節數,所遺課務由所屬學校另聘代理(課)教師授課。

2、聘任期間之年資,比照學校兼行政職務之教師,採計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主任甄選之資績評分。

3、比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兼行政職務之規定,支給休假、休假補助及未休假加班費。

(五)受聘擔任專業工作人員之任務、權益、應遵守義務,及考核與獎勵,詳如簡章。

  • 115學年度教育部聽障服務中心專業工作人員遴選簡章.pdf
    1) 115學年度教育部聽障服務中心專業工作人員遴選簡章.pdf
主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巴佩珺
連絡電話: 03-8462860#266
公告時間: 2026-05-14 12:13:00
最後修改: 2026-05-14 12:13:04
點閱數: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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