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1.本案前於115年5月11日以府教學字第1150087331號函諒達。
2.截至今(15)日上午11時00分,僅有3名現職校長及4名候用校長送達申請表件,請注意時效性。
花蓮縣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自治條例
第三條 參加校長遴選者,應於每年本府公告申請截止日前,填具校長遴選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本府申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