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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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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585

公告 115年第2次身心障礙學生教育輔具申請複評時間及人員公告如下,請各校配合進行輔具複評事宜。

1.115年第2次身心障礙學生教育輔具申請複評時間及人員公告如附
件,請各校配合進行輔具複評事宜。
2.
評估時請特教承辦人(相關教師)及申請輔具學生到場評估。

承辦人:楊淑如 TEL03-8547145#12 傳真:03-8549482

  • 115年第2次輔具申請複評時間.xls
    1) 115年第2次輔具申請複評時間.xls
主辦單位: 身心障礙教育資源中心
發布者: 楊淑如
連絡電話: 8547145#109
傳真號碼: 8549482
公告時間: 2026-05-28 09:00:00
最後修改: 2026-05-28 09:02:02
點閱數: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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