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如公告標題。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暨本縣 114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計畫辦理。
二、為利辦理經費賸餘款盤點及後續撥補各項子計畫經費不足情形,請各校於115 年 6 月 4 日(星期四)下班前逕至 Google 表單( https://forms.gle/H6BRaVg9Hzm2D1zT9 )完成填報。
三、本學年度若無申請精進計畫各項相關子計畫亦須填報調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