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內容區域
轉知 轉知花蓮縣環境保護局辦理「115年度花蓮縣環境教育專案計畫」環境知識競賽花蓮縣縣內初賽活動,請學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一、依據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115 年 6 月 15 日花環綜字第 1150023036 號函辦理。
二、舉辦時間地點如下:
(一)時間: 115 年 10 月 3 日(星期六)上午 8 點 00 分至 17 點 30 分。
(二)地點:花蓮市鑄強國民小學(花蓮縣花蓮市永興路 20 號)。
三、報名資訊及注意事項如下:
(一)報名網址:環境部環境知識競賽網站( https://www.moenveec.com.tw/Home.aspx )。
(二)報名資訊如下:
1.學校組報名: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含五專 1-3 年級學生)由各校自行選拔或舉薦優秀選手,於 115 年 6 月 1 日至 9 月 6 日,至活動網站報名並將參賽名單函文至花蓮縣環境保護局(依發文時間為準),未經學校同意私自報名者將不予受理。
2.社會組報名:社會組(含大學及五專 4-5 年級學生),可由學生及民眾自行至活動網站報名,報名時間為 115 年 6 月 1 日至 9 月 6 日,直至人數上限為止。
(三)競賽於假日舉行,請於指定時間完成報名,以維護自身參賽權益;報名時,請務必仔細確認個人資料,避免發生姓名、出生年月日或身分證字號誤植導致考生權益受損之情形。
四、配合環境部規定,縣內初賽當日,請務必攜帶參賽者附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或健保卡),以便確認參賽者之身份,其餘各組相關規定如下:
(一)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請統一使用臨時學生證(附件一)。
(二)社會組:有清楚相片之身分證件或健保卡。
五、本次競賽活動編列有交通費補助,將依參賽者就讀學校地理位置,計算往返車資酌額補貼(含帶隊老師);參賽者請於報到時出示臨時學生證,帶隊老師須出示學校用印之帶隊證明(附件二)方可領取補貼(每校限一名帶隊老師)。.
六、比賽是日即為頒獎典禮,為利頒獎活動順利進行,領據暨所得申報資料表(附件三)請先將內容填寫完成,如有得獎請於領獎時繳交該表於工作人員。
七、對於本辦法如有疑問,請洽亞太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呂佳穎小姐,電話: 03-8234651 或行動電話: 0975-626938 。
八、旨揭活動議程及相關資料詳如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