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 115 年 6 月 16 日家總(一一五)字第 048 號函辦理。
二、參加對象:
1.長照服務相關專業人員(A 個管、居服督導、照專等)
2.學校教育相關人員(教師、輔導老師、特教老師、校護等)
3.兒少福利或社會工作相關人員
4.其他相關經驗者
三、檢附宣傳海報 1 份。
四、若有相關問題,請洽聯絡人:劉柏寅,電話:(02)2585-517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