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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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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重要 提醒 有關本府於115年6月25日以府教學字第1150121824A、1150121824B、1150121824C號函分別調查本縣國中、高中、國小115年1月-6月期間應補助鐘點費差額節數,有關說明三的部分,請查照。

有關本府於 115 年 6 月 25 日以府教學字第 1150121824A 、 1150121824B 、 1150121824C 號函分別調查本縣國中、高中、國小 115 年 1 月-6 月期間應補助鐘點費差額節數,有關說明三的部分,若學校已用校內相關預算以最新鐘點費單價(國中每節 455 元、高中每節 505 元、國小每節 405 元)發放教師薪資者,請務必精算應補差額之節數,原因是各校目前所使用之 115 年兼代課鐘點費,為本府於去年時以舊單價(國中每節 378 元、高中每節 420 元、國小每節 336 元)所編列,因此學校每支出一節新單價的鐘點費用,會無形中多出一節的差額缺口,屆時校內的年度預算經費會提前用罄! 所以,請學校務必精算 115 年 1 月-6 月期間已實際支出的鐘點費節數,本府會依照各校所填報回來的節數補助差額經費給各校,等各校收到補助經費後,請學校會計單位協助辦理歸墊轉正作業,將預算經費缺口補正請千萬不可認為以現有預算經費發放新單價後就不用申請差額補助或辦理轉正作業,因為實際的經費缺口仍然存在。

本案所補助之鐘點費差額範圍涵蓋校內的兼代課、正式教師及代理教師的超時授課節數,且須為校內正式課程。

若學校仍以舊的鐘點費單價發放教師薪資,亦請學校調查應補發差額之節數,等經費撥付後,核實補發給各授課教師。

另外,國小的兼任輔導教師減授課的應補差額節數,倘有需求,請務必一併納入節數統計。

教育部國教署的各種計畫型課程,如果已與各承辦人確認有各自辦理的方式或是已有差額經費補助,為避免重複補助,請勿納入調查節數統計內。

主辦單位: 教育處學務管理科
承辦單位: 教育處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陳冠仲
連絡電話: 03-8462860#240
公告時間: 2026-06-30 10:47:00
最後修改: 2026-06-30 11:29:38
點閱數: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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