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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核定補助115年度(115年1月-6月)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時薪制特教助理員1.2倍支給經費申請一案,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進用特教學生助理人員作業要點」第 5 點辦理。
- 檢附「本縣 115 年度(115 年 1 月-6 月)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時薪制特教助理員 1.2 倍加給概算表」1 份,請自行下載,請各校於 115 年 9 月 20 日前以紙本概算表送至本府教育處特殊及幼兒教育科林若軒輔導員,以利後續經費撥付事宜。
- ★★重要★★須符合身心障礙服務人員資格訓練者才可申請,另一併將證明與概算表繳回。
- 旨揭 1.2 倍加給經費與久任獎金僅得擇一申請,不得重複請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