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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轉知新竹縣政府開始受理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獎勵申請,請協助公告周知,請查照。
| 說明: |
| 一、 | 依據新竹縣政府 115 年 6 月 22 日府原行字第 1155411867 號函辦理。 |
| 二、 | 獎勵對象:設籍新竹縣四個月以上、參加「115 年第 1 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合格之縣民。 |
| 三、 | 申請期限:115 年 6 月 22 日(星期一)起至 115 年 7 月 22 日(星期三)截止。 |
| 四、 | 申請方式:(紙本申請及線上申請方式擇一) |
| (一) | 紙本申請 |
| 1、 | 學生: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並由就讀學校初審後,於 115 年 8 月 6 日前函送初審合格之申請學生清冊及各項申請表件至本府複審(受文者:新竹縣政府原住民族行政處),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
| 2、 | 一般民眾: |
| (1) | 設籍於新竹縣原住民鄉鎮尖石鄉、五峰鄉及關西鎮者,向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公所提出申請,並由鄉鎮公所初審後,於 115 年 8 月 6 日前函送初審合格之申請民眾清冊及各項申請表件至新竹縣政府複審(受文者:新竹縣政府原住民族行政處),逾期不予受理。 |
| (2) | 設籍所在地非屬原住民鄉鎮者,請逕向新竹縣政府提出申請,並由新竹縣政府統一彙整辦理審查,逾期不予受理。 |
| (二) | 線上申請:請逕至「新竹縣政府雲端聯合服務中心」搜尋「新竹縣政府辦理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獎勵金」線上平台(https://eservices.hsinchu.gov.tw/ApplyCase 申請。 |
| 五、 | 倘有相關問題,請電洽本縣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 |
| (一) | 新竹縣政府: 03-5518101 轉分機 5631(高羅秀鳳老師)、 5612(雲喬老師)。 |
| (二) | 竹東地區: 03-51010695 轉分機 24(詹琍敏老師)。 |
| (三) | 關西、尖石地區: 03-5841001 轉分機 118(黃美萍老師)。 |
| (四) | 五峰地區: 03-5851001 轉分機 503(悠瑪‧阿給安老師、趙忠正老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