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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轉知 「教育部體育署國家體育競技代表隊服補充兵役選手列管期間管理考核要點」,名稱並修正為「運動部國家體育競技代表隊服補充兵役選手列管期間管理考核要點」,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一、依據運動部 115 年 7 月 6 日運競(三)字第 1150301584B 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體育署國家體育競技代表隊服補充兵役選手列管期間管理考核要點」,業經運動部於中華民國 115 年 7 月 6 日 以運競(三)字第 1150301584A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運動部國家體育競技代表隊服補充兵役選手列管期間管理考核要點」。
三、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law sports.gov.tw)下載。
四、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競技運動司 張科員,電話:(02)8771-1927 。
五、檢呈送「運動部國家體育競技代表隊服補充兵役選手列管期間管理考核要點」修正規定、第三點附件修正規定及發布令各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