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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本縣115學年度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中心專業工作人員遴選,請學校協助轉知所屬人員並請符合資格教師踴躍提出申請,敬請查照。
一、依據115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實施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計畫暨本縣戶外教育及海洋教育中心設置及組織運作要點辦理。
二、相關遴選事項說明如下:
(一)遴選資格:由本府組成遴選小組,公開遴選具下列條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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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業工作人員由本府依需求遴聘,透過公開之機制遴選(薦),每次聘期以一學年為原則,任期屆滿前,經考核通過者,予以續聘。
- 具備三年以上教學年資之編制內正式教師,且對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推動工作有熱忱者,未符前款資格為儲備專業工作人員。
(二)旨揭表件須經所屬學校校長核章同意。
(三)115學年度續任專業工作人員請務必115年8月14日前繳交專業工作人員服務學校同意書(附件2),未繳交之專業工作人員視同115學年度不予續聘。
(四)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5年8月14日下午17點30分止,請有意願參與遴選之教師完成核章,紙本(免備文)掃描寄至課程教學科承辦人電子郵件信箱liu660127@hlc.edu.tw。
(五)檢附本縣115學年度戶外教育及海洋教育中心專業工作人員遴選報名表及服務學校同意書,續聘之教師僅填寫服務學校同意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