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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重要 催繳 有關教育部國教署補助「114學年度國中學生生涯發展教育」成果報告及核結資料,請尚未繳交之學校最遲於115年7月17日前完成送件。
一、依本府 115 年 3 月 31 日府教學字第 1150060372B 號函辦理。
二、請尚未繳交成果報告及核結資料之學校,於 115 年 7 月 17 日(星期五)前送達本府教育處,以利辦理經費核結。
三、請檢附成果報告紙本 1 份,並將電子檔寄至 acact1016@hlc.edu.tw 。
四、本府所屬學校請依原函規定檢具經費結報表 1 式 2 份辦理核結;如有結餘款,請以繳款書繳回,原始憑證留校備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