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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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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115 學年度推動高級中等學校無人機設備計畫」徵件資訊,請有意申請之學校於 115 年 8 月 17 日前提出申請,請查照。

一、 計畫目的: 為提升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無人機基本操作及技術應用能力,鼓勵學校辦理無人機相關應用課程及活動,並結合專業群科技術應用於課程,本計畫將補助學校充實教學所需之無人機設備。

二、 補助對象: 高級中等學校。

三、 重要時程與資訊:

  • 申請日期: 即日起至 115 年 8 月 17 日 止(以郵戳或電子公文收文日期為憑)。
  • 計畫期程: 自核定日起至 116 年 7 月 31 日止。
  • 優先補助條件: 具備無人機應用相關課程、社團或競賽經驗,或已參與「新興科技教育聯盟計畫」開發相關課程之學校將優先考量。

四、 申請程序:

  1. 教育部主管之學校:請填具計畫申請表,函報本計畫委辦學校:國立鳳山高級商工職業學校,並副知教育部國教署。
  2.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主管學校:應先向所屬政府提出申請,經彙整後函報。
  3. 私立學校特別說明:申請計畫時請併同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14 條第 2 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函報(可至國教署網站「補助資訊公開專區」下載)。

五、 注意事項: 無人機相關設備之採購,建議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最新公告之「遙控無人機採購作業指引」辦理,並應注意資通訊產品之相關採購規範。

六、檢附本案計畫及申請書各 1 份。

  • 申請表.odt
    1) 申請表.odt
  • 徵件計畫.pdf
    2) 徵件計畫.pdf
主辦單位: 教網中心
承辦單位: 教網中心
發布者: 黃子宇
連絡電話: 03-8462860#512
公告時間: 2026-07-13 14:12:00
最後修改: 2026-07-13 14:26:03
點閱數: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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