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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請貴校於115年9月30日(三)前回復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人數及更正「花蓮縣115年度推展家庭教育人員專業研習進修計畫」研習內容,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家庭教育法第 9 條及「花蓮縣 115 年度推展家庭教育人員專業研習進修計畫」辦理。
二、教育部為了解本縣各校推動家庭教育投入之人力,請各校至 Google 表單填報人數( https://forms.gle/8Apm9JVURcRe3qgs9 ),並於 115 年 9 月 30 日(三)前填報完畢。
三、依 115 年本縣推展家庭教育人員專業研習進修計畫,本縣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請至磨課師平台觀看「方案設計與評鑑」及「家庭諮詢輔導技巧」等線上課程,計 4 小時,請貴校傳閱同仁周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