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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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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高級中等學校科學班辦理要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5年9月4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55403744A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15 年 9 月 4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55403744B 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s://edu.law.moe.gov.tw )下載。

三、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吳小姐,電話:( 04 ) 3706-1509 。

  • A09000000E_1155403744B_senddoc9_Attach1.odt
    1) A09000000E_1155403744B_senddoc9_Attach1.odt
  • A09000000E_1155403744B_senddoc9_Attach2.pdf
    2) A09000000E_1155403744B_senddoc9_Attach2.pdf
  • A09000000E_1155403744B_senddoc9_print.pdf
    3) A09000000E_1155403744B_senddoc9_print.pdf
主辦單位: 教育部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林鈺容
連絡電話: (04)3706-1509
公告時間: 2026-09-07 09:05:00
最後修改: 2026-09-07 09:12:39
點閱數: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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