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縣 115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計畫及本縣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設置要點辦理。
二、儲備團員及諮詢委員不補助每週固定減課代課費(每週 2 節)。
三、儲備團員及執行秘書不頒發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