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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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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有關各校「數位學習精進方案」之過保固故障載具報廢流程說明

各位老師好!為了幫大家省時、提升載具管理效率,過保固且壞掉的載具如果要申請報廢,請統一依照以下流程辦理:

  1. 彙整故障載具之資料,將「學校名稱」「型號」「機器序號」「故障原因」寄到數位學習專案辦公室電子信箱:hlcdlc@hlc.edu.tw
  2. 數位學習專案辦公室收到後,將向教育部申請進行 MOEMDM 除管作業
  3. 確認載具完成除管程序後,請各校依照學校財產管理辦法執行報廢程序。

⚠️ 在尚未確認載具完成「MOEMDM 除管」前,請勿自行先報廢,以免造成教育部管理系統與學校產帳資料不符。

⚠️ 請務必仔細核對「機器序號」,以免除管載具與實際報廢載具不相同。

主辦單位: 數位學習專案辦公室
發布者: 黃麒峻
連絡電話: 03-8560237#28
公告時間: 2026-09-17 14:21:00
最後修改: 2026-09-17 15:37:16
點閱數: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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