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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有關各校「數位學習精進方案」之過保固故障載具報廢流程說明
各位老師好!為了幫大家省時、提升載具管理效率,過保固且壞掉的載具如果要申請報廢,請統一依照以下流程辦理:
- 彙整故障載具之資料,將「學校名稱」、「型號」、「機器序號」及「故障原因」寄到數位學習專案辦公室電子信箱:hlcdlc@hlc.edu.tw。
- 數位學習專案辦公室收到後,將向教育部申請進行 MOEMDM 除管作業。
- 確認載具完成除管程序後,請各校依照學校財產管理辦法執行報廢程序。
⚠️ 在尚未確認載具完成「MOEMDM 除管」前,請勿自行先報廢,以免造成教育部管理系統與學校產帳資料不符。
⚠️ 請務必仔細核對「機器序號」,以免除管載具與實際報廢載具不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