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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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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有關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以下簡稱國健署)辦理「115學年度補助地方推動學齡前兒童視力篩檢試辦計畫」說明會,請各教保服務機構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一、

依據國健署 115 年 9 月 16 日國健婦字第 1150463102 號函辦理。

二、 為守護兒童視力健康,國健署前於 114 年補助桃園市等 7 縣市辦理「學齡前兒童視力篩檢試辦計畫」,由眼科醫師入園為 5 歲大班兒童進行散瞳後屈光度檢查。基於 114 學年度試辦成果及考量縣市量能與試辦規模及協調轄區資源限度,旨揭計畫篩檢施行模式調整為以下三種模式,由眼科醫師入幼兒園或於眼科醫療院所執行,提供斜弱視篩檢及散瞳屈光度數檢查。
(一) 模式一:眼科醫師入幼兒園或集中篩檢站
(二) 模式二:安排學齡前兒童至眼科醫療院所
(三) 模式三:由家長帶學齡前兒童至眼科醫療院所
三、 為協助教保服務機構瞭解上開推動模式,國健署與委託辦理輔導計畫國立臺灣大學團隊,召開旨揭說明會,相關訊息如下:
(一) 時間:
1、 第一場: 115 年 9 月 23 日(三) 下午 1 時至 5 時
2、 第二場: 115 年 9 月 30 日(三) 下午 1 時至 5 時
(二) 地點:
1、 實體會議:臺大醫學院討論室 203 (臺北市仁愛路一段一號 2 樓)
2、 線上會議:
(1) 第 1 場次線上會議連結: meet.google.com/dsr-jffc-apx
(2) 第 2 場次線上會議連結: meet.google.com/oda-cuhf-gfb
四、 檢附說明會議程如附件,請於 115 年 9 月 21 日(星期一)下班前完成線上報名。
五、 如有其他相關問題,請洽國健署委託國立臺灣大學輔導團隊蔡先生(電話: 02-33668182),或國健署婦幼健康組承辦人賴先生(電話: 02-25220836)。
  • 115學年度補助地方推動學齡前兒童視力篩檢試辦計畫說明會 議程.pdf
    1) 115學年度補助地方推動學齡前兒童視力篩檢試辦計畫說明會 議程.pdf
主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陳相如
連絡電話: 03-8462860#267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26-09-18 09:52:00
最後修改: 2026-09-18 15:56:16
點閱數: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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