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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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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612

轉知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辦理115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學生重新安置實施計畫暨時程表及相關申請表件,請查照。

  1.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15 年 9 月 22 日桃教特字第 11500836464 號函辦理。
  2. 檢送本市 115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學生重新安置實施計畫暨時程表及相關申請表件各 1 份,請查照。
  • 115 學年度桃園市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學生重新安置實施計畫.pdf
    1) 115 學年度桃園市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學生重新安置實施計畫.pdf
主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陳伯源
連絡電話: 03-8462860*256
公告時間: 2026-09-30 14:21:00
最後修改: 2026-09-30 14:24:01
點閱數: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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