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內容區域
132648
轉知 海洋委員會(以下簡稱該會)116年度補助各級學校社團辦理海洋活動公告,請各級學校鼓勵學生社團踴躍申請,請查照。
一、依據海洋委員會 115 年 9 月 24 日海科教字第 1150010928 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國內各級學校學生社團關注海洋議題,發展海洋社團,辦理海洋活動,該會於明(116)年編列旨案補助經費計新臺幣 80 萬元(倘 116 年度預算經立法院刪減,補助金額將配合調整)。
三、申請期間:自 116 年 1 月 1 日起至 116 年 11 月 1 日或補捐助經費用罄。
四、申請及審查方式:
(一)依該會鼓勵各級學校社團辦理海洋活動補助原則第 4 、 5 點辦理實質審查。
(二)請於該會「海洋領域補助案入口網」(網址: https://project.oac.gov.tw/Login.aspx )申請帳號,經核准後登入系統進行各欄位填寫。
(三)如經審視需修正內容,將於系統退回。經修正無誤後,再以紙本公文(相關附件須為加蓋學校關防及校長簽章之正本),郵寄該會憑辦。
(四)活動辦畢後之經費核銷及成果報告程序亦同。
(五)為落實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14 條規定,爰請申請單位申請時,併同填具「未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切結書」。
五、隨函檢附旨案公告及「海洋委員會鼓勵各級學校社團辦理海洋活動補助原則」各 1 份。
六、詳細資訊及申請表單請至該會網站最新消息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