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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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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132723

「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舉辦準則」第3條,業經運動部於中華民國115年10月5日以運競(七)字第1150302609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

一、依據運動部 115 年 10 月 5 日運競(七)字第 1150302609D 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運動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s://law.sports.gov.tw 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運動部競技運動司游專員,電話:(02)8771-1835 。

  • 修正條文.odt
    1) 修正條文.odt
  • 運動部令.pdf
    2) 運動部令.pdf
主辦單位: 體育保健科
承辦單位: 體育保健科
發布者: 高雅鈴
連絡電話: 03-8460860*363
傳真號碼: 03-8462789
公告時間: 2026-10-05 11:08:00
最後修改: 2026-10-05 11:11:51
點閱數: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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