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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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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132755

轉知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鼓勵各級學校辦理戶外教育課程時,可參考國家教育研究院彙整之學校與場域合作案例,以利提升學生場域覺察之學習表現,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5 年 10 月 2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55504815 號函辦理。

二、為豐富學生經驗及強化與真實情境連結,國家教育研究院彙整 6 個場域與學校合作型態案例,相關內容包含場域簡介、場域資源、課程及安全資訊、場域合作方式及學習支持以及運用方式與週邊路線建議,以利學校安排課程與教學活動。
三、彙整案例業放置於教育部「教育部戶外教育資源平臺」( https://outdoor.moe.edu.tw ),提供學校教師規劃課程之參考。

  • 附件1.pdf
    1) 附件1.pdf
主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劉凱君
連絡電話: 03-8462860#572
傳真號碼: 03-8572660
公告時間: 2026-10-06 08:25:00
最後修改: 2026-10-06 08:29:31
點閱數: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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