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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開徵才:花蓮縣吉安鄉化仁國民小學徵約僱人員(幹事職務代理)1名
一、職缺機關:花蓮縣吉安鄉化仁國民小學
二、職稱:職務代理約僱人員
三、名額:正取 1 名,備取 3 名
四、工作地點:花蓮縣吉安鄉化仁國民小學(花蓮縣吉安鄉東里 11 街 83 號)
五、報酬:約僱 5 等,薪點 280 ,折合月薪新臺幣 3 萬 9,564 元。
六、僱用期限:自實際僱用日起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止或請假原因消滅。
七、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學校專科以上畢業或高中以上畢業並具擬任工
作性質 2 年以上經驗者。
2.熟悉一般文書處理及電腦軟體 Office(word 、 excel 、 powerpoint 等)。
3.具辦理相關工作經驗者(薪水清冊製作、現金、票據、有價證券與帳務收支等
管理與執行)為優。
4.具備團隊合作、溝通、協調能力、工作服務熱忱。
5.具原住民身分者或身心障礙者為優。
6.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之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者,及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
民國國民。
7.無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行政院或大陸委員會依相關法令規定禁止領用之中
國大陸身分證件。
八、工作內容:
1.出納、收(發)文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九、報名方式:
(一)請檢具以下文件,於報名截止時間前掛號寄達或親送(信封請註明:應徵
花蓮縣吉安鄉化仁國民小學 A150210-總務處幹事 280 薪點約僱職代)花
蓮縣吉安鄉化仁國小人事室 (花蓮縣吉安鄉東里十一街 83 號,電話:
03-8528720 轉 210 劉主任):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2.最高學歷證件
3.原住民族身分證明(無則免附)
4.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
5.退伍令(無則免附)
6.相關工作訓練或經驗佐證資料影本
7.個人資料查詢同意書
8.切結書
(二) 報名文件暨相關資料請用影本,逾報名截止時間始送(寄)達者、檢附
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經審合格
且符合業務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
不退件。
十、受理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 115 年 10 月 23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整止。請於
報名截止時間前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寄達,以郵戳為準。親自報名者,請
於上班時間(上午 8 時至 12 時,下午 1 時至 5 時)送件。
十一、錄取名單公告於花蓮縣政府及花蓮縣吉安鄉化仁國民小學校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