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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提醒】為符合學校衛生法規定,請下列學校辦理午餐業務人員,於115年10月30日(五)前完成線上餐飲衛生講習課程,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第 5 條規定,學校餐飲從業人員每學年應參加衛生(健康飲食)講習至少八小時。
二、為利學校午餐人員取得相關時數證明,請於 115 年 10 月 30 日(五)前至「學校午餐廚勤人員 e 化培力課程系統」(網站連結: https://catererel.k12ea.gov.tw/ )完成線上課程 A.理論導向(主題一至主題六)及 B.實務導向(主題六)。
三、請通過課程測驗並填寫滿意度問卷後至該系統「我的課程」頁面點選下載「時數證明」,「時數證明」將寄至系統基本資料設定中之電子信箱,請確認完成所需時數並回傳至本府教育處承辦人電子信箱(k860805@hlc.edu.tw)。
四、尚未完成 115 學年度學校午餐衛生講習學校如下:玉東國中、秀林國中、吉安國中、萬榮國中、北埔國小、大榮國小、鶴岡國小、新社國小、大禹國小、明里國小、富世國小、崇德國小、三棧國小、銅蘭國小、崙山國小、古風國小、卓楓國小、大興國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