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本校115學年度第6次教評會決議事項辦理。
公告事項:
一、按時計酬特殊教育學生助理員1名:正取 陳聖宏。
二、正取者請於115年10月23日上午9時至10時攜帶相關證件正本含身份證、畢業證書及玉山銀行存摺影本(如尚未開戶可補繳)等親自至本校人事室報到,逾時以棄權論,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異議。
備註:如報到日115年10月23日經花蓮縣政府公告停班停課,則順延至115年10月27日辦理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