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 115 年 10 月 22 日 115 高體(七)字第 1150100368 號函辦理。
二、依據 115 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組織委員會運動競賽小組第五次會議決議,爾後如遇國際賽事與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賽事衝突,應由參賽人員自行評估後決定欲參與之賽事,以維護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選手之參賽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