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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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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轉知環境部「鼠類防治環境整頓指引」1份,請貴校參酌推動環境清潔與防鼠作業,請查照。

一、依據本府 115 年 10 月 22 日府環查字第 1150205065 號函辦理。

二、因我國都市化高度發展,人口稠密且餐飲產業匯聚,常因食物、廚餘及垃圾未能妥善處理,衍生許多鼠害問題。鼠類孳生與民眾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因此「防治鼠害,人人有責」。為有效降低鼠類傳播疾病風險,保障民眾健康及財產安全,特訂定「鼠類防治環境整頓指引」。

三、本指引經邀請各界召開多次會議研商討論,業參考各界提供意見建議完成,重點說明如下:

  (一)秉持「環境整頓為主、投餌為輔」的防疫精神,強調從源頭實施「斷其糧、堵其道、除其窩」,落實防鼠三不策略:「不讓鼠來、不讓鼠吃、不讓鼠住」。

  (二)防鼠工作採取公私協力模式:召集跨局處會議,盤點餐廳、市場、夜市、商圈及舊社區等高風險熱區鼠類推動防治;公私場域管理者與一般民眾則需建立「自主防鼠」意識,共同進行環境整頓與落實巡檢。

  (三)實質環境整頓與硬體改善措施:食物(材)與廚餘應妥善密封並及時清運,餐廳烹飪場所排水系統應依法設置油脂截留器,避免食物殘渣流入溝渠成為鼠類食物來源;公共側溝出水口或格柵應加裝孔徑小於 2 公分的不鏽鋼防鼠網;建築物門縫寬度建議應小於 0.6 公分;使用鋼絲球、水泥或金屬板封堵建物孔洞。

  (四)環境消毒清理注意事項:清理鼠類排泄物或鼠屍時,務必穿戴口罩、手套及護目鏡,先通風 30 分鐘並以稀釋漂白水(1:9)噴灑消毒,待 15 至 30 分鐘後再清理,切勿直接乾掃或使用吸塵器,以防氣膠傳播疾病。

  (五)投藥安全原則:滅鼠藥僅作輔助,應選用合法環境用藥並實施「定點投放」與「記錄追蹤」;戶外或公共場所投放時應使用可上鎖之鼠餌站並設置警示牌,防止幼童與非目標動物誤食。

  (六)明確法令依據與裁罰機制:依據《傳染病防治法》、《廢棄物清理法》、《建築法》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等法規,定有明確責任與罰則。

四、請本因地制宜原則,依貴校權管事項及場域權責分工,參酌訂定綜合防治推動方案或執行計畫,據以落實防制。

  • 鼠類防治環境整頓指引.pdf
    1) 鼠類防治環境整頓指引.pdf
主辦單位: 教育設施科
承辦單位: 教育設施科
發布者: 李少鈞
連絡電話: 03-8462860#316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26-10-28 17:45:00
最後修改: 2026-10-28 17:5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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