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內容區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

:::

主內容區域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
止
關鍵字
133479

公告 檢送「115年度在地運動績優人才培育暨輔導就業計畫-子計畫一:花蓮縣在地潛力運動選手獎學金申請辦法」1份,請查照。

一、目的:花蓮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協助本縣表現優異之運動選手能夠運用所學運動技能,持續投入運動人才培育,並期待運動選手在未來生涯發展上能無後顧之憂。從選手培訓到進入職場成為專業教練,皆能受到完善照顧,使本縣運動發展得以生生不息,營造友善運動選手培訓環境,特訂本要點。

二、設籍本縣並具學生身份,接受田徑、射箭、跆拳道、游泳、輕艇 (不含龍舟)、鐵人三項、舉重、網球、軟網等運動訓練之在地潛力運動選手,各單項至少一名,名額視狀況得以流用。

三、補助期間:115 年 1 月至 12 月。

四、補助名額:各階段大專(含)以上、高中(含)以下共計 37 人(名額視申請狀況得相互調整) **備註:申請資格含應屆畢業生。

五、申請條件:

(一)設籍本縣之運動選手【高中(含)以下需就讀本縣學校】。

第一級: 1.曾代表本縣參加全國運動會獲得前三名者。 2.曾參加國際單項運動總會主辦之正式錦標賽獲得前三名者。

第二級: 1.全國大專運動會,最優組獲得前二名者。 2.曾參加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獲得前二名者。 3.曾參加國際單項運動總會主辦之青年、青少年正式錦標賽獲得第一名者。

(二)檢附在學證明或學生證(需蓋該學期註冊章),應屆畢業生請檢附畢業證書。

六、錄取資格:由審查委員依級別、獲獎次數、年度擇優錄取,當年度賽事,只能採計最優成績一項。

七、補助方式:每人每月 4,500 元。

八、申請期限: 請備妥附件所列之證明文件及資料,於 115 年 11 月 13 日(五)前寄(送)達花蓮體中楊淑貞老師收,逾期不受理,本案聯絡人電話:楊淑貞老師 03-8462610#203 。

九、錄取公告:審查後錄取人員將另案通知,並刊登教育處處務公告, 未錄取人員不另通知。

  • 115年申請辦法(附件).pdf
    1) 115年申請辦法(附件).pdf
主辦單位: 體育保健科
承辦單位: 體育保健科
發布者: 歐陽雯亭
連絡電話: 03-8462860*375
公告時間: 2026-11-04 08:29:00
最後修改: 2026-11-04 08:39:22
點閱數:

下中左區域內容

頁尾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