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員生消費合作社解散事宜
公 告
有限花蓮縣花蓮市國福國民小學員生消費合作社
合作社重要公告─通知債權人
本社依據 98 年度社員大會決議解散,經花蓮縣政府社會處99年3月3日府社行字第090035500號函同意備查,並依合作社法辦理財產清算,依合作社法第五十六條至第六十五條規定辦理,合作社清算人以公告方式,催告債權人限期報明債權。
債權人:相關合作廠商,本校歷屆合作社員,且目前已離職,離職時尚未退還股金者。
領取期限: 99 年 4 月 20 日止
領取相關事宜請洽本校員生消費合作社。
電話:﹝03﹞8561395
有限責任花蓮縣花蓮市國福國民小學員生消費合作社 敬啟
合作社清算人:方惠貞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三 月 十九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