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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國風國中新生入學初步排序名單

說明一:
順位 A :新生與直系尊親屬或法定監護人設籍於學區內(103 年 3 月 30 日前)並出具學區內房屋所有權狀影本、建物謄本或「未登記建物基地號勘查證明併同稅籍證明」(正本驗畢歸還),證明其居住事實者。
順位 A-1 :屬順位 A 且新生屬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父母(法定監護人)一方持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或有兄姐就讀(不含當年度應屆畢業生)之同一戶籍弟妹,得優先入學。
順位 B :戶籍暫寄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或戶政事務所)個案,經查證確有居住事實者。
順位 C :新生與直系尊親屬或監護人設籍於學區內(103 年 3 月 30 日前),按學生設籍時間先後排序至額滿為止。若設籍時間有中斷,應採最近設籍日期辦理入學排序。
順位 C-1 :屬順位 C 且新生屬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父母(法定監護人)一方持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或有兄姐就讀(不含當年度應屆畢業生)之同一戶籍弟妹,得優先入學。


說明二:
本校 103 年招收 17 班每班 30 人,共計 510 名學生,其中包含教職員子女 1 人、特殊個案安置學生 1 人、身心障礙安置學生 12 人合計人數 14 人,經計算後本校今年實際可招收學生數共計 496 名。

說明三:
此為新生入學初步排序名單,核定入學人數及排序結果會因複核或審查結果而有異動。

說明四:
學生家長對排序結果有異議者,應於 5/6(星期二)、 5/7(星期三)下午 17 : 00 前檢具戶籍及居住事實等證明資料(例:甲式或乙式戶口名簿、房屋所有權狀影本、建物謄本或「未登記建物基地號勘查證明併同稅籍證明」)或優先入學等身分文件向本校申請複核,逾期未異議或補正相關證明者,不得再行異議。

說明五:
複核結果於 5/9(星期五)公告於本校公佈欄、網站及教育處網站,並分別核發入學通知書或額滿轉介通知書。

說明六:
本校排序名單已扣除美術班、體育班已報到(已切結放棄一般班資格)之學區內學生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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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國風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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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時間: 2022-09-11 23:06:55
最後修改: 2014-05-05 1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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