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維學校財團法人花蓮縣四維高級中學104學年度第二學期教師甄選簡章
一、依據:本校教師甄選辦法辦理、教育人員任用條列
二、甄選科別:
1 、一般科目:專業輔導教師 1 名、特教輔導教師 1 名。
2 、專業類科:電機科-室內(工業)配線 2 名。
三、甄選日期:民國 105 年 01 月 27 日(星期三)依通知報到複試。
四、甄選地點:本校(花蓮市中山路一段200號)。
五、甄選資格:
1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身心健康、品德優良者。
2 、男性須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3 、無教師法第 14 條第 1 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第 33 條規定情事。
4 、具有該類科本學系所或相關系所畢業者及本科系合格教師。
六、本簡章即日起至本校網站自行下載。